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,规范学术工作制度,持续推动专业建设,提高教学、科研、服务社会水平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、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为组建我院学术委员会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建原则
(一)以教育部第35号令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和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为依据。
(二)根据学院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特点,合理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和推荐名额,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。
(三)学术委员会委员由系部及其它相关部门推荐,候选人须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、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,须充分反映广大教师的意见。
二、委员组成
本届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为21人,由学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委员,组成结构如下:担任学院及行政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,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/4;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,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/2。
三、委员条件
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遵守法律法规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。
(二)熟悉所在学科、专业的学术情况。
(三)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,具有大局观,有参与学术议事的热情和能力。
(四)在编在岗的具有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。
四、产生程序
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,需经系部推荐和会议审议确定两个程序。
(一)系部及其它相关部门推荐
各系部根据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的规定,组织教师对符合条件的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推荐(不担任系部主要负责人的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,不少于推荐人数的1/2)。
(二)审议确定
在系部及相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。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3-5名。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,全体委员选举产生。
五、聘任
经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的委员,为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,由学院院长进行聘任。
六、推荐时间
各系部门自行组织推荐工作。推荐申报时间为 2021年1月26-28日。1月28日下午6点前,务必按时将推荐汇总表及推荐表报教务处。
附件: 1.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
2.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
3.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
4.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
教务处
2021年1月26日